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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在台灣水果農產品方面:因果農無考慮整體生產,特定農產品價格好時一窩蜂搶種,在熟成速度幾乎相同的情況下無疑在相差不遠的時期收割,造成短時間內大量產出而超乎市場需求,最後造成農產品過剩的情形過剩的戲碼每年上演,農委會為配合行政院國家政策,調節水果生產過剩之機制,爰將仁武國有A03倉庫改建為恆溫溫控倉儲。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東門路一段三二0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至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電器承裝業、乙等以上冷凍空調業及建築師事務所或專業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5家以內異業共同投標。
(2) 個別營造廠商(兼具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電器承裝業、乙等以上冷凍空調業)與建築師事務所或專業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共同投標。
(3) 甲等綜合營造業(合於甲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電器承裝業、乙等以上冷凍空調業等三家以內專業廠商資格為分包商,或依營造業法轉交予專業營造業)與建築師事務所或專業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共同投標。
二、單一廠商投標必須具備下列資格並提出各項證件之影本(包括各類專業分包商)以供審查,影本須與正本相符。
1. 廠商類別: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
(1)甲等綜合營造業。
(2)建築師事務所。
(3)專業技師事務所。
(4)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5)乙等以上冷凍空調業。
2. 各類專業分包商: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
(1)甲等綜合營造業。
(2)建築師事務所。
(3)專業技師事務所。
(4)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5)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電器承裝業。
(6)乙等以上冷凍空調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南區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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