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sc001@mail.swcb.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南投市復興路350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局農村再生工程採購契約範本,上述範本係依本局農再需求及規定,並參考工程會工程契約範本所研訂。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
(1)工程圖樣及工程位置圖在本分局農村營造課,自領標日起於辦公時間內公開閱覽。
(2)投標廠商應由其負責人或授權之(授權書附於
投標文件
中)攜帶公司章及負責人私章於開標時到場,參加減價或比減價格;否則視為棄權。
(3)工程地點:南投縣南投市營南里。
(4)截標及開標時間如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6)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南海路三十七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電子郵件信箱:audit@myagro.nat.gov.tw。
(7)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電話02-87897500。
(8)法務部調查局之檢舉電話為: 02-29188888、檢舉信箱為: 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南投縣調查站之檢舉電話為: 049-2228888、檢舉信箱為: 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
(9)各廠商對於招標機關之異議,請同時提出具體事證、招標機關名稱、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等,以利辦理。
(10)更正招標資料。
(11)再次更正招標文件。
(12)原訂於10月3日開標,經更正後,延後三天至10月6日開標。
(13)更正單價分析中項次壹.一.(二).16R.12之內容(原工作項目與工料名稱之收邊磚敘述不一致,本次更為統一內容)。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南投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