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0229495332@mail.swc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中分局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22號一樓 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22號一樓 行政室
廠商資格摘要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技術事務所」。
3.政府機關或其授機機關核可得提供服務之「法人團體」。
4.公私立大專院校。
5.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公司」。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 本勞物採購服務地點為苗栗縣、臺中市及機關指定之地點。
2. 服務建議書12份及廠商投標資料等應於112年1月3日下午5時00分前送達本分局。
3. 有關履約能力資格,請投標廠商檢附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申報書或前一期納稅證明(需繳稅者應併附稅繳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若未含則免附)。
4. 資格審查時間:112年1月4日上午9時00分起依序開標。
5. 公開評審時間和地點: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參與斟選之投標廠商,應於通知評審當日派員就服務建議書內容做簡報說明。
6. 議價:總合計序位最低者為優勝名次列第一名,廠商獲得優先議價權。最低總合計序位有二家以上廠商時(優勝名次並列第一名),擇標價較低者;標價仍相同時,擇配分最高之評選項目之得分合計值較高者;若得分仍相同時,抽籤決定之(先由廠商代表抽籤決定優先議價籤之抽籤順序,再由廠商代表按上述之抽籤順序抽籤決定優先議價之順序)。
7. 本勞物採購無押標金、履約保證金。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中分局(台中市豐原區陽明22號、電話:04-25261165、傳真:04-2526162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