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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中分局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里陽明街2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里陽明街22號
廠商資格摘要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術顧問機構(其營業範圍之技術科別應為⼟⽊、⽔⼟保持、⽔利或⼤地⼯程技師)。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師事務所(⼟⽊、⽔⼟保持、⽔利或⼤地⼯程技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本勞物採購服務地點為苗栗縣、臺中市及機關指定之地區。
2. 服務建議書12份及廠商投標資料等應於110年10⽉12⽇下午5時00分前送達本分局。
3. 有關履約能⼒資格,請投標廠商檢附納稅證明:最近⼀期申報書或前⼀期納稅證明(需繳稅者應併附稅繳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若未含則免附)。
4. 資格審查時間:109年10⽉13⽇上午9時30分起依序開標。
5. 公開評審時間和地點:109年11⽉4⽇下午2時於本分局2樓會議室辦理,參與斟選之投標廠商,應於通知評審當⽇派員就服務建議書內容做簡報說明。
6. 議價:總合計序位最低者為優勝名次列第⼀名,廠商獲得優先議價權。
7. 本勞物採購無押標⾦、履約保證⾦。
8. 其他規定詳評選須知及其相關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中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111-112年度大規模崩塌潛勢區水土保持工作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A)
品項名稱_2
111-112年度大規模崩塌潛勢區水土保持工作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B)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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