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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中分局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里陽明街2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里陽明街22號
廠商資格摘要
1. 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 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技師事務所」。
3. 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可得提供服務之「法人團體」
4. 公私立大專院校
5. 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公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本勞物採購服務地點為臺中市、苗栗縣及機關指定之地區。
2. 服務建議書 12份 及廠商投標資料等應於106年2月13日下午5時30分前送達本分局。
3. 有關履約能力資格,請投標廠商檢附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申報書或前一期納稅證明(需繳稅者應併附稅繳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若未含則免附)。
4. 資格審查時間:106年2月14日上午9時30分起依序開標。
5. 公開評審時間和地點: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參與斟選之投標廠商,應於通知評審當日派員就服務建議書內容做簡報說明。
6. 議價:總合計序位最低者為優勝名次列第一名,廠商獲得優先議價權。最低總合計序位有二家以上廠商時(優勝名次並列第一名),擇標價較低者;標價仍相同時,擇配分最高之評選項目之得分合計值較高者;若得分仍相同時,抽籤決定之(先由廠商代表抽籤決定優先議價籤之抽籤順序,再由廠商代表按上述之抽籤順序抽籤決定優先議價之順序)。
7. 本勞物採購無押標金、履約保證金。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中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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