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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北分局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精忠路10號-本分局緊急應變小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精忠路10號-本分局行政室
履約地點
本案工作地點為甲方業務轄管範圍(宜蘭縣、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市)及連江縣等地區),原則以宜蘭縣為主,或其它經甲方指定之區域,乙方應全力配合達成所託。履約工作事項包括測量、設計、變更設計、監造、結算及指定區域農路及水土保持設施之會勘及調查等交辦事項。其工程件數、內容及預算金額由機關另行通知。
廠商資格摘要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術顧問機構(其營業範圍之技師科別應為土木、水土保持、水利或大地工程)。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購買一律採用電子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含設計圖說PDF圖檔)費200元,由中華電信數據通信分公司代收(手續費另計)。
決標原則
相關規定詳投標須知及評選須知。廠商資格審查時間:108年1月22日10時00分。評選時間:另訂
其他
* 投標廠商請詳細閱讀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 開標日機關所在地因颱風天候或其他因素等停止辦公或截止投標日無法開標時,順延至次辦公日同一時間開標。
* 公會會員證效期以開標日當年度為准,納稅證明效期以開標日當日為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北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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