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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北分局
廠商資格摘要
(一)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術顧問機構(其營業範圍之技師科別應為土木、水土保持、水利或大地工程技師)。
(二)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師事務所(土木、水土保持、水利及大地工程技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施工地點
本案工作地點為甲方業務轄管範圍(宜蘭縣、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市)及連江縣等地區),原則以新竹縣為主,或其它經甲方指定之區域,乙方應全力配合達成所託。履約工作事項包括測量、設計、變更設計、監造、結算及指定區域農路及水土保持設施之會勘及調查等交辦事項。其工程件數、內容及預算金額由機關另行通知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購買一律採用電子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含設計圖說PDF圖檔)費200元,由中華電信數據通信分公司代收(手續費另計)。
投標期限與方式
投標廠商於106年10月16日17時00分之前需將(1)服務建議書十份;(2)廠商資格證件等二項投標文件採用一次投標方式。
其他
* 投標廠商請詳細閱讀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 本案履約期限至108年6月30日止,詳細履約規定詳閱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北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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