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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登記合格廠商(各廠商應提出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納稅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1年內無退票紀錄、原住民族廠商證明等證明文件。本採購以具有原住民族身份之廠商為優先決標對象,如無原住民族身份之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族身份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後仍超過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者,則做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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