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Y112B026 已截止

112年度受益農民大會活動系統維護、資料整理及服務滿意度調查計畫採購案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公告日:112/07/27 截止日:112/08/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預算金額
$ 1,30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2/08/02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機關代碼 3.45.4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3 - 資料處理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需求單位:管理組林俊翰; 採購:總務組詹清琇#5125
聯絡電話 (03)2875420#3136
機關代碼 3.45.44
單位名稱 桃園管理處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39號
聯絡人 需求單位:管理組林俊翰; 採購:總務組詹清琇#5125
聯絡電話 (03)2875420#3136
傳真號碼 (03)2875450
電子郵件信箱 a294@iatyu.na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7/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桃園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02 09:00
開標時間 112/08/02 10:30
開標地點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四樓開標室(320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3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一樓大廳投標箱(320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3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決標日至112年12月15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招標文件所附「.投標廠商資格暨投標文件審查表」檢附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之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其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處勞務招標文件請用政府採購網電子領標並可參考本處官網公告: 政府採購網 : http://web.pcc.gov.tw。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網站 : https://www.iatyu.nat.gov.tw。 二、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處採購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所附投標廠商 文件審查表,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三、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以政府採購網公告日為準,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 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者,截止投標日及開標日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不另 行通知。 四、外標封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若與採購網公告不一致,依採購網(更正)公告 為準。 五、請詳閱投標須知,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六、機關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有關機關之相關權利及義務,自112年8月1日起,由農業部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承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8/0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45.44
聯絡人
需求單位:管理組林俊翰; 採購:總務組詹清琇#5125
聯絡電話
(03)2875420#3136
機關代碼
3.45.44
單位名稱
桃園管理處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39號
聯絡人
需求單位:管理組林俊翰; 採購:總務組詹清琇#5125
聯絡電話
(03)2875420#3136
傳真號碼
(03)2875450
電子郵件信箱
a294@iatyu.na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7/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桃園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02 09:00
開標時間
112/08/02 10:30
開標地點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四樓開標室(320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3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一樓大廳投標箱(320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3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決標日至112年12月15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招標文件所附「.投標廠商資格暨投標文件審查表」檢附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之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其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處勞務招標文件請用政府採購網電子領標並可參考本處官網公告: 政府採購網 : http://web.pcc.gov.tw。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網站 : https://www.iatyu.nat.gov.tw。 二、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處採購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所附投標廠商 文件審查表,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三、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以政府採購網公告日為準,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 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者,截止投標日及開標日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不另 行通知。 四、外標封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若與採購網公告不一致,依採購網(更正)公告 為準。 五、請詳閱投標須知,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六、機關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有關機關之相關權利及義務,自112年8月1日起,由農業部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承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8/0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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