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標案洽詢蔡宜穎#6122; 採購:總務組呂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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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洽詢蔡宜穎#6122; 採購:總務組呂玉婷
電子郵件信箱
a190@iatyu.nat.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桃園管理處
開標地點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四樓開標室(320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39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如期如質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五樓總務組投標箱(320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39號)
履約期限
自111年2月1日起至112年1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業項目代碼應至少含有I801011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等。
(註:廠商納稅證明就下列文件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
(2)所得稅證明
3.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及服務費用概算表)(正本)
4.服務建議書。
5.廠商信用證明。
6.電子領標憑據。
7.招標文件所附「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檢附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處勞務招標文件請用政府採購網電子領標並可參考本處官網公告:
政府採購網 : http://web.pcc.gov.tw。
1.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2.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處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3.支票繳納各種保證金,請載明戶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銀行名稱「土地銀行桃園分行」及帳號「013005761667」、備註「標案名稱」。
4.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以政府採購網公告日為準,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者,截止投標日及開標日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不另行通知。
5.請詳閱投標須知,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