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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後續擴充)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時間及內容:
1.本採購保留以標餘款(預算金額扣除決標金額)後續擴充至採購預算上限金額之權利。
2.倘契約金額、數量用罄,機關得依契約條件及單價增購至本案預算上限,增購期限為原契約履約期間。
3.「履約期間」及「採購預算金額上限」,兩者以其一先屆至者,契約即告終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桃園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39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開工日起至111年01月31日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後續擴充)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時間及內容:
1.本採購保留以標餘款(預算金額扣除決標金額)後續擴充至採購預算上限金額之權利。
2.倘契約金額、數量用罄,機關得依契約條件及單價增購至本案預算上限,增購期限為原契約履約期間。
3.「履約期間」及「採購預算金額上限」,兩者以其一先屆至者,契約即告終止。
二、本案因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將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