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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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機關視實際需求於保留洽廠商依原契約條件(或單價)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履約期限至112年5月31日、金額上限為本契約各項次預算金額上限30%之權利,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廠商施作達上述調整金額時,雖未達履約期限,本契約機關應即終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臺中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404臺中市北區尊賢街11號或郵遞送達臺中郵政第413號信箱
履約期限
於簽約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至或個工程完工驗收決算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依法登記開業之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應繳驗證明文件(請提供影印本)
1.合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
(1)為技師事務所者應附技師執業執照影本,執業科別應為土木工程技師或水利工程技師或大地工程技師或水土
保持技師科別任一項者。
(2)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需領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登記證所載營業範
圍之技師科別應為土木工程技師或水利工程技師或大地工程技師或水土保持技師科別任一項者,另並應檢附受
聘執業技師之執業執照影本。
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免稅者免附,需出具相關證明文件)。
(1)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
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依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
依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以技師事務所投標者,應繳技師個人執業綜合所得稅申報證明或繳納證明(或收據)。
3.公會會員證:
(1)為技師事務所者應附執業執照科別之公會會員證影本。
(2)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應檢附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電子領標請逕行至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本案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投標廠商請自行估算投標作業時間。
二.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三.本採購為複數決標。保留採購項目或數量選擇之組合權利 (各廠商於投標時於(第一工區)、(第二工區)得自由願意承攬之工區投標報價或兩項次之工區皆投標報價並可選擇願意承攬之項次志願序,本採購複數決標之標的【項次一:「111年度本處水利設施改善工程委託測設監造等技術服務開口合約(第一工區)」;項次二:「111年度本處水利設施改善工程委託測設監造等技術服務開口合約(第二工區)」】,每一得標廠商僅能承攬一項次分組之工作,評選結果優勝廠商按其優勝名次,依序與本機關議價,議價時,由廠商與本機關確認該廠商承攬之工區之項次。各廠商於投標時,可選擇願意承攬之項次志願序,並依廠商投標時提出之志願序決定,不得於評選或議價時提出欲增加承攬其他項次工作,最優者議價後,剩餘未決標之項次再與次優者議價決定,若仍有未決標之項次,則與再次優者議價…以此類推。
四.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不透明之封套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處,或郵遞送達臺中郵政第413號信箱,逾期所投標單無效。
五.投標文件如無法裝入本處所售之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封正面剪下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規定裝封。
六.本案開標當日僅辦理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選;評選會議之時間及地點,由本處另行通知。
七.如因颱風等原因致當日不上班,以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代之,於同時間同地點舉行。
八.採購資訊請逕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臺中管理處全球資訊網:https://www.iatch.nat.gov.tw/閱覽,如有疑義請洽承辦人蔡先生,04-22261188分機162。
九.案號TC111A061標案,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機關視實際需求於保留洽廠商依原契約條件(或單價)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履約期限至112年5月31日、金額上限為本契約各項次預算金額上限30%之權利,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十.本案因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等標期需30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1111年度本處水利設施改善工程委託測設監造等技術服務開口契約(第一工區)
品項名稱_2
111年度本處水利設施改善工程委託測設監造等技術服務開口契約(第二工區)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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