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hstsai1029@iatch.nat.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臺中管理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先至本處總務組出納股繳費後,再至工務組領取招標文件,並應當面點清資料,每份資料新台幣40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處,或郵遞送達臺中郵政第413號信箱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為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之廠商,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無不良記錄,依法令得提供本標案之相關廠商。
(一)投標廠商資格:依法立案之法人、團體(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本處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二)應繳證明文件(請提供影印本)
1.合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
需出具政府核發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1)廠商為營利事業法人者,需領有營業登記證,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行業登記證等。
(2)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需出具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電子領標請逕行至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親自購領招標文件請先至本處總務組出納股繳費後,再至工務組領取招標文件,並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未蓋標單專用
章時應即要求補正。
二、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三、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不透明之封套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處,或郵遞送達臺中郵政第413號信箱,逾期所投標單無效。
四、投標文件如無法裝入本處所售之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封正面剪下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規定裝封。
五、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選;評選會議之時間及地點,由本處另行通知。
六、本如因颱風等原因致當日不上班,以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代之,於同時間同地點舉行。
七、採購資訊請逕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臺中管理處全球資訊網:https://www.iatch.nat.gov.tw/閱覽,如有疑義請洽承辦人蔡先生,04-22261188分機16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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