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T112-W01 已決標公告

112年農田水利除草劑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功農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81,100
原始預算
$ 519,750
底價金額
$ 513,000
決標折數
54.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機關代碼 3.45.4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01 - 農業, 園藝及市場園藝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喬文
聯絡電話 (08)7322123#335
機關代碼 3.45.44
單位名稱 屏東管理處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信義路143號
聯絡人 鄭喬文
聯絡電話 (08)7322123#335
傳真號碼 (08)7336911
電子郵件信箱 ptia0401@iaptu.na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5/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屏東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信義路14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購買郵局匯票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06 09:00
開標時間 112/06/06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6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信義路143號5樓總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5日內負責運送貨品至本處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須有F207040農藥零售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各該項招標文件親自或通訊購領或電子領標擇一,請依照公告日 期於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內購領(本處地址:屏東市信義路143號,電話:(08)7322123~5)。廠商購領招標文件、圖說後,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其購領費概不退還。 二、親自購領者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未蓋招標專用章時應即要求補正;通訊購領者應於截標日前至原購領機關更正。 三、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處。 四、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處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不予受理。 五、招標文件如無法裝入本處所售之各項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封正面剪下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封裝。 六、招標文件工本費以郵局匯票(以購領單位為抬頭受款人)為限,郵購招標文件者並應備妥回件信封並附足郵票,倘未符上述規定則不予受理。 七、上開招標案不採行協商措施。 八、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112年6月6日上午09時00分。 九、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屏東郵政105號信箱。電話:(08)7328223。 十、受理招標機關處理採購疑義或異議之所轄採購稽核小組: (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123371,電子信箱:lyc@mail.coa.gov.tw,傳真:(02)23110304。聯絡地址:台北市南海路37號。 (二)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 (三)法務部屏東調查站電話:(08)7368888。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十一、各廠商對於招標機關之異議,請同時提出具體事證、招標機關名稱、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等,以利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45.4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喬文
聯絡電話
(08)7322123#335
機關代碼
3.45.44
單位名稱
屏東管理處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信義路143號
聯絡人
鄭喬文
聯絡電話
(08)7322123#335
傳真號碼
(08)7336911
電子郵件信箱
ptia0401@iaptu.na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5/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屏東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信義路14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購買郵局匯票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06 09:00
開標時間
112/06/06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6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信義路143號5樓總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5日內負責運送貨品至本處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須有F207040農藥零售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各該項招標文件親自或通訊購領或電子領標擇一,請依照公告日 期於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內購領(本處地址:屏東市信義路143號,電話:(08)7322123~5)。廠商購領招標文件、圖說後,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其購領費概不退還。 二、親自購領者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未蓋招標專用章時應即要求補正;通訊購領者應於截標日前至原購領機關更正。 三、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處。 四、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處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不予受理。 五、招標文件如無法裝入本處所售之各項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封正面剪下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封裝。 六、招標文件工本費以郵局匯票(以購領單位為抬頭受款人)為限,郵購招標文件者並應備妥回件信封並附足郵票,倘未符上述規定則不予受理。 七、上開招標案不採行協商措施。 八、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112年6月6日上午09時00分。 九、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屏東郵政105號信箱。電話:(08)7328223。 十、受理招標機關處理採購疑義或異議之所轄採購稽核小組: (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123371,電子信箱:lyc@mail.coa.gov.tw,傳真:(02)23110304。聯絡地址:台北市南海路37號。 (二)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 (三)法務部屏東調查站電話:(08)7368888。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十一、各廠商對於招標機關之異議,請同時提出具體事證、招標機關名稱、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等,以利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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