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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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南投管理處
開標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草溪路791號四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草溪路791號管理組投標箱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令核准開業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需具有「水土保持」、「水利」、「土木」或「大地」等1種以上專業技師執業執照及營業範圍(項目)。
2.技術顧問機構需具有水保技師或水利技師或大地技師或土木技師,且有技術顧問機構勞保證明文件,需提出證明文件影本。
3.單一專業技師之廠商得邀集另一種技師之廠商共同投標,以符合2種以上專業技師執業執照之要求。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2. 電子領標者請特別注意,標單上需列印出標單章,若無法列印出,請更新設定或至本處補正;電子領標廠商請於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再行提出。 3.押標金繳納及退還請參閱本處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本處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4.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處。
5.參加投標廠商應繳之證件,請參閱本處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6.招標文件自備標封套,請將下載之標封正面牢貼於自備之封套並蓋騎縫,並依規定裝封。
7.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或比減價格,如未到場者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條規定視同放棄。
8.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9.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調查局南投調查站-地址:南投市民族路486號;檢舉電話:(049)2228888;信箱: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南投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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