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G112A006 已決標公告

112年度社子地區排水路疏濬工作(開口契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松海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30,000
原始預算
$ 2,850,000
底價金額
$ 2,750,000
決標折數
92.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機關代碼 3.45.4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先生
聯絡電話 (02)27130025#176
機關代碼 3.45.44
單位名稱 瑠公管理處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07巷6號
聯絡人 吳先生
聯絡電話 (02)27130025#176
傳真號碼 (02)27195748
電子郵件信箱 wujk@ialgo.na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2/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瑠公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06 09:00
開標時間 112/03/06 10:3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07巷6號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4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瑠公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瑠公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401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溝泥溝土應循合法場址處理,為確保廠商依規定履約及申報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溝泥溝土應循合法場址處理,為確保廠商依規定履約及申報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07巷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營業項目代碼:E401010疏濬業或營業項目包含抽砂、挖土及浚渫等相關業務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營業項目代碼:E401010疏濬業或營業項目包含抽砂、挖土及浚渫等相關業務者。應付文件: 1. 廠商登記或依法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本款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 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其屬所得稅者,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相關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得為影本),免納稅者,請附相關證明文件)。 3. 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之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無效)。 4. 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廠商及代表人章方為有效)。 5. 電子領標憑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3/0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45.4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先生
聯絡電話
(02)27130025#176
機關代碼
3.45.44
單位名稱
瑠公管理處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07巷6號
聯絡人
吳先生
聯絡電話
(02)27130025#176
傳真號碼
(02)27195748
電子郵件信箱
wujk@ialgo.na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2/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瑠公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06 09:00
開標時間
112/03/06 10:3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07巷6號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4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瑠公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瑠公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401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溝泥溝土應循合法場址處理,為確保廠商依規定履約及申報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溝泥溝土應循合法場址處理,為確保廠商依規定履約及申報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07巷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營業項目代碼:E401010疏濬業或營業項目包含抽砂、挖土及浚渫等相關業務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營業項目代碼:E401010疏濬業或營業項目包含抽砂、挖土及浚渫等相關業務者。應付文件: 1. 廠商登記或依法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本款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 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其屬所得稅者,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相關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得為影本),免納稅者,請附相關證明文件)。 3. 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之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無效)。 4. 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廠商及代表人章方為有效)。 5. 電子領標憑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3/0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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