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G111B004 已決標公告

111年委任律師訴訟暨提供法律意見勞務採購案(開口契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維新法律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400,000,000
原始預算
$ 999,000
底價金額
$ 9,400,0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機關代碼 3.45.4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1 - 法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楊淑苓
聯絡電話 (02)27130025#165
機關代碼 3.45.44
單位名稱 瑠公管理處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07巷6號
聯絡人 楊淑苓
聯絡電話 (02)27130025#165
傳真號碼 (02)27123015
電子郵件信箱 irene@ialgo.na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之金額上限為本案預算總價與決標總價之差額,擴充之期間上限至112年12月31日止,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續辦,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03/10
原公告日 111/03/09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1/03/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瑠公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3/16 09:00
開標時間 111/03/16 10: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07巷6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07巷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壹、基本資格:合法登記之律師(法律)事務所。 貳、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執業證明(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1.投標廠商須提出事務所登錄資料: (1)律師公會證明書、司法機關登錄函(得擇一附)。 (2)扣繳單位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 2.本標案主、協辦律師之律師證書影本。 3.本標案主、協辦律師加入律師公會之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 1.屬營業稅繳稅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 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领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納稅證明得以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票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紀錄證明、會技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111年3月10日更正公告新增04評審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1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45.44
聯絡人
楊淑苓
聯絡電話
(02)27130025#165
機關代碼
3.45.44
單位名稱
瑠公管理處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07巷6號
聯絡人
楊淑苓
聯絡電話
(02)27130025#165
傳真號碼
(02)27123015
電子郵件信箱
irene@ialgo.na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之金額上限為本案預算總價與決標總價之差額,擴充之期間上限至112年12月31日止,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續辦,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03/10
原公告日
111/03/09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1/03/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瑠公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3/16 09:00
開標時間
111/03/16 10: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07巷6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07巷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壹、基本資格:合法登記之律師(法律)事務所。 貳、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執業證明(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1.投標廠商須提出事務所登錄資料: (1)律師公會證明書、司法機關登錄函(得擇一附)。 (2)扣繳單位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 2.本標案主、協辦律師之律師證書影本。 3.本標案主、協辦律師加入律師公會之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 1.屬營業稅繳稅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 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领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納稅證明得以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票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紀錄證明、會技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111年3月10日更正公告新增04評審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1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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