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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計畫編號
110農水基金-1.2-利-01(追加1)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宜蘭管理處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九街65號(一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九街65號(一樓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1.凡政府主管機關登記有案之各該業,無不良紀錄者
2.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其他
1.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會投標須知(2)票據應以本會為受款人,抬頭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宜蘭管理處(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會臺灣土地銀行宜蘭分行011005340022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標封內 (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十四天內退還);本會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4)以擔保信用狀及保證書繳納者其有效期應較開標日長三十日以上。
2.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會收發室。
3.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會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4.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向本會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5.本工程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百分之十(取至仟元)。
6.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電話專線:(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電子信箱:lyc@mail.coa.gov.tw、聯絡地址:臺北市南海路三十七號。(各廠商對於招標機關之異議,請同時提出具體事證、招標機關名稱、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等,以利辦理。)
7.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檢 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
8.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電話:(03)9288888、信箱:宜蘭市郵政60000號信箱。
9.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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