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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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ilia0283@iaila.nat.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10農水基金-1.1-利-01(追加1)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宜蘭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九街65號(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80,00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九街65號(一樓收發室)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1.凡政府主管機關登記有案之各該業,無不良紀錄者
2.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決標方式]:採標價在底價內之最低標價決標為原則,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均超底價或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有二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減價、比減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及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由機關以抽籤方式處理。
[其他]:
1.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會投標須知(2)票據應以本會為受款人,抬頭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宜蘭管理處(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會臺灣土地銀行宜蘭分行011005340022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標封內 (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十四天內退還);本會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4)以擔保信用狀及保證書繳納者其有效期應較開標日長三十日以上。
2.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會收發室。
3.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會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4.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向本會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5.本工程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百分之十(取至仟元)。
6.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電話專線:(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電子信箱:lyc@mail.coa.gov.tw、聯絡地址:臺北市南海路三十七號。(各廠商對於招標機關之異議,請同時提出具體事證、招標機關名稱、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等,以利辦理。)
7.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檢 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
8.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電話:(03)9288888、信箱:宜蘭市郵政60000號信箱。
9.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其他
1.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會投標須知(2)票據應以本會為受款人,抬頭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宜蘭管理處(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會臺灣土地銀行宜蘭分行011005340022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標封內 (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十四天內退還);本會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4)以擔保信用狀及保證書繳納者其有效期應較開標日長三十日以上。
2.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會收發室。
3.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會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4.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向本會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5.本工程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百分之十(取至仟元)。
6.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電話專線:(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電子信箱:lyc@mail.coa.gov.tw、聯絡地址:臺北市南海路三十七號。(各廠商對於招標機關之異議,請同時提出具體事證、招標機關名稱、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等,以利辦理。)
7.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檢 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
8.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電話:(03)9288888、信箱:宜蘭市郵政60000號信箱。
9.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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