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iam870411@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工作站於契約到期日前,工作站評估得標廠商履約情形良好並取得其
同意書經簽准後,得依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7 款辦理依原契
約(工項、單價金額)擴充新契約(惟各工項單價乘以數量之價金總和
以原契約金額 50%為上限),原契約須先辦理結算,並制定新約後始
得生效,其契約期限於同年 11 月 15 日止,核實結算。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九街6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九街65號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簽約日起,至 110 年 11 月 15 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花卉栽培業(A101050)、農藝或園藝服務業(A102080)或綜合營造業(含景觀工程類、土木包工業)等相關執業項目
附加說明
1.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會收發室。
2.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處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3.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四日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電話專線:(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電子信箱:lyc@mail.coa.gov.tw、聯絡地址:臺北市南海路三十七號。(各廠商對於招標機關之異議,請同時提出具體事證、招標機關名稱、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等,以利辦理。)
5.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檢 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台北縣新店市中華路74號。
6.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電話:(03)9288888、信箱:宜蘭市郵政60000號信箱。
7.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