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L111K206-1110630-1 已決標公告

綜開圳農水路改善工程(第二期)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順鴻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990,000
原始預算
$ 7,100,000
底價金額
$ 7,050,000
決標折數
99.1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機關代碼 3.45.4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閔凱
聯絡電話 (03)8463607
機關代碼 3.45.44
單位名稱 花蓮管理處-工務組
機關地址 973花蓮縣吉安鄉北昌5街14巷1號
聯絡人 張閔凱
聯絡電話 (03)8463607
傳真號碼 (03)8564350
電子郵件信箱 hw0204@iahli.nat.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8/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0元
系統使用費 70元
文件代收費 35元
總計 80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花蓮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總務組繳費,工務組取件。973花蓮縣吉安鄉北昌五街14巷1號
標單費 新台幣500元整;
設計圖費 新台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09 09:00
開標時間 111/08/09 09:30
開標地點 本處2F會議室,地址:973花蓮縣吉安鄉北昌村北昌五街14巷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總務組收發室,地址:973花蓮縣吉安鄉北昌村北昌五街14巷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後120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土木包工業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處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以擔保信用狀、保證書、保證保險單繳納者其有效期應較開標日長30日以上。 2.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處收發室。 3.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處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 4.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花蓮郵政第38信箱或電話03-8577673輔導室。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政風室台北市南海路37號電話02-23711175,台北郵政5-154號信箱。 5.承攬廠商之品質缺失懲罰性違約金機制採扣點方式辦理,每點扣款新台幣貳仟元。 6.廠商履約應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有違反之情事者,機關得停止給付估驗計價款至情形消滅為止。若因廠商未採行、或採行之污染防制設施,不符合管理辦法規定設施標準,而導致機關被環保單位罰緩時,廠商應承擔該筆罰鍰,並願受相關機關之懲處。 7.本工程付款辦法:自工程開工後,依雙方簽定契約之工程進度請款,經本處核定後給付估驗款的95%,其5%作為保留款於驗收合格及保固保證金繳存後一次撥付。8.自111年2月22起本處標案押標金全銜改為"花蓮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401專戶",各式保證金依前揭填寫,押標金未依前揭填寫將判為資格不符。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09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45.4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閔凱
聯絡電話
(03)8463607
機關代碼
3.45.44
單位名稱
花蓮管理處-工務組
機關地址
973花蓮縣吉安鄉北昌5街14巷1號
聯絡人
張閔凱
聯絡電話
(03)8463607
傳真號碼
(03)8564350
電子郵件信箱
hw0204@iahli.nat.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8/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0元
系統使用費
70元
文件代收費
35元
總計
80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花蓮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總務組繳費,工務組取件。973花蓮縣吉安鄉北昌五街14巷1號
標單費
新台幣500元整;
設計圖費
新台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09 09:00
開標時間
111/08/09 09:30
開標地點
本處2F會議室,地址:973花蓮縣吉安鄉北昌村北昌五街14巷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總務組收發室,地址:973花蓮縣吉安鄉北昌村北昌五街14巷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後120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土木包工業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處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以擔保信用狀、保證書、保證保險單繳納者其有效期應較開標日長30日以上。 2.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處收發室。 3.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處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 4.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花蓮郵政第38信箱或電話03-8577673輔導室。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政風室台北市南海路37號電話02-23711175,台北郵政5-154號信箱。 5.承攬廠商之品質缺失懲罰性違約金機制採扣點方式辦理,每點扣款新台幣貳仟元。 6.廠商履約應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有違反之情事者,機關得停止給付估驗計價款至情形消滅為止。若因廠商未採行、或採行之污染防制設施,不符合管理辦法規定設施標準,而導致機關被環保單位罰緩時,廠商應承擔該筆罰鍰,並願受相關機關之懲處。 7.本工程付款辦法:自工程開工後,依雙方簽定契約之工程進度請款,經本處核定後給付估驗款的95%,其5%作為保留款於驗收合格及保固保證金繳存後一次撥付。8.自111年2月22起本處標案押標金全銜改為"花蓮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401專戶",各式保證金依前揭填寫,押標金未依前揭填寫將判為資格不符。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0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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