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david@iahch.nat.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文興路333號10樓
開標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文興路333號11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文興路333號10樓
廠商資格摘要
得提供本工程採購之合法設立公司行號業者,包含營造業、污水處理業等,並請提供曾完成與投標標的相當規模或大於之污水處理系統之承做能力證明,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並應提供證明文件,近二期新設立之合法登記廠商於投標時得暫免提供。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截標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會總務組收發處。
2.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投標須知及附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3.招標文件如無法裝入本處所售之各項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封正面剪下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裝封。
4.廠商如對各該項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三日(查核金額以上為十日)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5.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新竹市調查站檢舉新竹郵政第60000號信箱;新竹縣調查站檢舉竹北郵政第60000號信箱;本處竹北光明郵局第269信箱檢舉電話(03)5508577。
6.本標案為既有房舍建築物污水處理系統修繕,工程進出動線受限,大型機具進出困難,且不得中斷住戶現有污水排放及處理之服務,請有意投標廠商務必先行實測與勘查。
7.本工程完工結案需取得污水排放處理相關環保文件(排放許可),系統試車、水質檢測等費用內含。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