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N-109B-011a 已截止

臺灣嘉南瑠公國際農業旱作灌溉試驗教育中心新建工程(試驗場)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公告日:109/12/24 截止日:109/12/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25,140,263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9/12/30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機關代碼 3.45.4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戴亞弘
聯絡電話 (06)2200622#362
機關代碼 3.45.44
單位名稱 嘉南管理處
機關地址 700臺南市中西區臺南市中西區友愛街25號
聯絡人 戴亞弘
聯絡電話 (06)2200622#362
傳真號碼 (06)2225419
電子郵件信箱 b8737003@chian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45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03790204 臺北市瑠公農田水利會
補助金額 25,140,263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嘉南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30 09:00
開標時間 109/12/30 10:00
開標地點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3樓開標室(臺南市中西區友愛街2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壹佰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至70099臺南南門路郵局第50 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1樓輔導室(以取得輔導室出具之「標函文件執據」方視為專人送達)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12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登記有案之丙等綜合營造業者以上(資本額新台幣360萬元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中文公開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押標金額度】壹佰萬元 【履約地點】台南市大內區 【廠商資格摘要】政府登記有案之丙等綜合營造業者以上(資本額新台幣360萬元以上)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逕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該投標文件,機關文件費300元。惟本案開標方式仍採人工開標。 1.預算金額已公開時,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本標案預算在查核金額五分之一(1000萬)以上,廠商投標時應依投標須知附件二「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及資源統計表電子檔使用說明」辦理。 3.詳細價目表及資源統計表之電子檔完成鍵入工作後,其標價應以中文填入標單之「標價總額」欄內,二者不一致時,以標價中文之總價為準。 4.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起十五日內(屬統包者,為機關核定細部設計結果日起十五日內),提送契約單價電子檔至機關,其資料應以「公共工程經費電腦估價系統(簡稱PCCES)」最新版本之軟體製作成副檔名為「.xml」格式之電子檔。得標廠商未於期限內提送者,機關應限期催告。 5.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處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處土地銀行臺南分行032-051-00183-3號帳戶,並將收據影本裝入標封內(以此方式繳納者押標金無法於決標當日退還,而於決標後五天內退還);本處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6.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至郵政專用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1樓輔導室(以取得輔導室出具之「標函文件執據」方視為專人送達),送達時間以輔導室專人收件時間為準。 7.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為 新臺幣 貳佰伍拾壹萬元。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1日計。機關應於以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之廠商。 9.本工程無記單價預算書詳細價目表項次壹.三「職業安全衛生費」之單價、總價為固定價格,請勿擅自修改,修改者為無效標。 10.本處之混凝土圓柱試體試驗及鑽心試體試驗原為送本處試驗室試驗,自109年10月1日後改送至全國認證基金會認可之實驗室作試驗,費用由廠商自行支付實驗室,不需繳入本處帳戶。本工程無記單價預算書詳細價目表項次五「廠商品質管制作業費」之單價、總價由投標廠商自行估價,不再為固定價格。 11.本工程若有估驗款,每月得申請估驗計價1次,並於次月5日前提出,詳工程採購契約第5條(一)2.。 12.廠商於投標時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者,履約期間不論營建物價各種指數漲跌變動情形之大小,廠商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指數上漲時不依物價指數調整金額;指數下跌時,機關亦不依物價指數扣減其物價調整金額;行政院如有訂頒物價指數調整措施,亦不適用(詳工程採購契約第5條(一)6.)。 13.採契約價金總額結算給付之部分,工程之個別項目實作數量較契約所定數量增減達3%以上時,其逾3%之部分,依原契約單價以契約變更增減契約價金。未達3%者,契約價金不予增減(詳工程採購契約第3條(二)。 14.廠商購領招標文件、圖說後,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其購領費概不退還。但若本處標案有符合「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各款或取消採購,廠商購領費用將自動沖帳至各廠商用戶端;另若等標期間標案有更正公告之情形,已購領該標案之廠商重新下載該標案無須再次付費。詳細收費要點請參閱附件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會採購案領標收費要點」。 15.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臺南南門路郵局15之28號信箱或電話06-2200622#283。 修正事項: (1)原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第7條履約期限原訂應於機關簽約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212日內竣工。現修改為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212日內竣工。 (2)修正事項未涉及投標文件重大變更,不延長等標期。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45.4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戴亞弘
聯絡電話
(06)2200622#362
機關代碼
3.45.44
單位名稱
嘉南管理處
機關地址
700臺南市中西區臺南市中西區友愛街25號
聯絡人
戴亞弘
聯絡電話
(06)2200622#362
傳真號碼
(06)2225419
電子郵件信箱
b8737003@chian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45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03790204 臺北市瑠公農田水利會
補助金額
25,140,263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嘉南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30 09:00
開標時間
109/12/30 10:00
開標地點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3樓開標室(臺南市中西區友愛街2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壹佰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至70099臺南南門路郵局第50 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1樓輔導室(以取得輔導室出具之「標函文件執據」方視為專人送達)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12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登記有案之丙等綜合營造業者以上(資本額新台幣360萬元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中文公開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押標金額度】壹佰萬元 【履約地點】台南市大內區 【廠商資格摘要】政府登記有案之丙等綜合營造業者以上(資本額新台幣360萬元以上)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逕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該投標文件,機關文件費300元。惟本案開標方式仍採人工開標。 1.預算金額已公開時,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本標案預算在查核金額五分之一(1000萬)以上,廠商投標時應依投標須知附件二「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及資源統計表電子檔使用說明」辦理。 3.詳細價目表及資源統計表之電子檔完成鍵入工作後,其標價應以中文填入標單之「標價總額」欄內,二者不一致時,以標價中文之總價為準。 4.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起十五日內(屬統包者,為機關核定細部設計結果日起十五日內),提送契約單價電子檔至機關,其資料應以「公共工程經費電腦估價系統(簡稱PCCES)」最新版本之軟體製作成副檔名為「.xml」格式之電子檔。得標廠商未於期限內提送者,機關應限期催告。 5.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處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處土地銀行臺南分行032-051-00183-3號帳戶,並將收據影本裝入標封內(以此方式繳納者押標金無法於決標當日退還,而於決標後五天內退還);本處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6.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至郵政專用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1樓輔導室(以取得輔導室出具之「標函文件執據」方視為專人送達),送達時間以輔導室專人收件時間為準。 7.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為 新臺幣 貳佰伍拾壹萬元。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1日計。機關應於以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之廠商。 9.本工程無記單價預算書詳細價目表項次壹.三「職業安全衛生費」之單價、總價為固定價格,請勿擅自修改,修改者為無效標。 10.本處之混凝土圓柱試體試驗及鑽心試體試驗原為送本處試驗室試驗,自109年10月1日後改送至全國認證基金會認可之實驗室作試驗,費用由廠商自行支付實驗室,不需繳入本處帳戶。本工程無記單價預算書詳細價目表項次五「廠商品質管制作業費」之單價、總價由投標廠商自行估價,不再為固定價格。 11.本工程若有估驗款,每月得申請估驗計價1次,並於次月5日前提出,詳工程採購契約第5條(一)2.。 12.廠商於投標時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者,履約期間不論營建物價各種指數漲跌變動情形之大小,廠商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指數上漲時不依物價指數調整金額;指數下跌時,機關亦不依物價指數扣減其物價調整金額;行政院如有訂頒物價指數調整措施,亦不適用(詳工程採購契約第5條(一)6.)。 13.採契約價金總額結算給付之部分,工程之個別項目實作數量較契約所定數量增減達3%以上時,其逾3%之部分,依原契約單價以契約變更增減契約價金。未達3%者,契約價金不予增減(詳工程採購契約第3條(二)。 14.廠商購領招標文件、圖說後,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其購領費概不退還。但若本處標案有符合「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各款或取消採購,廠商購領費用將自動沖帳至各廠商用戶端;另若等標期間標案有更正公告之情形,已購領該標案之廠商重新下載該標案無須再次付費。詳細收費要點請參閱附件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會採購案領標收費要點」。 15.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臺南南門路郵局15之28號信箱或電話06-2200622#283。 修正事項: (1)原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第7條履約期限原訂應於機關簽約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212日內竣工。現修改為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212日內竣工。 (2)修正事項未涉及投標文件重大變更,不延長等標期。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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