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3515441#425,108
電子郵件信箱
m4128@forest.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二號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二號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 114 年 3 月 31 日前提交成果報告書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核可且與採購標的相關之技術顧問機構、技師事務所、法人團體(含財團及社團法人)、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司等均可。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不論以專人送達或郵遞寄達方式,投標廠商均應自行估算送(寄)達時間,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凡逾時者均不予受理。 截止投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 訂有開標日期者,遇有前揭情形,則開標日期亦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不另行通知。
一、本案電子領標憑據請與投標文件一併裝入投標封套內;廠商未檢附者,於開標後應盡速提供本局,並得允許廠商於規定期限內提出說明;廠商未於期限提出說明,或經說明仍無法認定廠商已付費領標者,判定為無效標。
二、廠商資格 (文件)審查表未檢附將由機關提供,不影響資格審查;另資格審查範圍含該表備註內容,如不符合,審查結果將判定為不合格,請廠商務必依規定辦理。
三、其他檢舉專線:本局政風室02-23417808(傳真專線:02-23517914)
四、各廠商對於招標機關之異議,請同時提出具體事證、招標 機關名稱、廠商名號、地址、電話等,以利辦理。
五、ODF格式(常見副檔名有odt、ods、odp、odg等)如無法開啟,請至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支援ODF文件格式軟體工具下載使用。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