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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二號1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二號1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完成履約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登記核可之資訊服務相關業者(含資訊零售業者)或法人。
附加說明
不論以專人送達或郵遞寄達方式,投標廠商均應自行估算送(寄)達時間,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凡逾時者均不予受理。 截止投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 訂有開標日期者,遇有前揭情形,則開標日期亦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不另行通知。
其他
一、本案電子領標憑據請與投標文件一併裝入投標封套內;廠商未檢附者,於開標後應盡速提供本局,並得允許廠商於規定期限內提出說明;廠商未於期限提出說明,或經說明仍無法認定廠商已付費領標者,判定為無效標。
二、依資格審查表備註要求加蓋章之文件務必依規定辦理。
三、其他檢舉專線:本局政風室02-23417808(傳真專線:02-23517914)
四、各廠商對於招標機關之異議,請同時提出具體事證、招標機關名稱、廠商名號、地址、電話等,以利辦理。
五、ODF格式(常見副檔名有odt、ods、odp、odg等)如無法開啟,請至行政院數位發展部網站查詢支援ODF文件格式軟體工具下載使用。
六、廠商資格 (文件)審查表未檢附將由機關提供,不影響資格審查;另資格審查範圍含該表備註內容,如不符合,審查結果將判定為不合格,請廠商務必依規定辦理。
七、招標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有關其相關權利及義務,自112年8月1日起,由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承受。
八、補充本案契約未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之理由,爰於112年7月26日更正招標公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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