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3515441#108、117
電子郵件信箱
titus@forest.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採後續擴充1年方式辦理111年度清潔勞務採購案,擴充價金為新臺幣2,144,643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二號(總收文室)
履約期限
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其登記或設立之營業項目或法人團體之組織章程需符合與本標案相關相關之營業項目(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投標期限說明
:
不論以專人送達或郵遞寄達方式,投標廠商均應自行估算送(寄)達時間,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凡逾時者均不予受理。
截止投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
訂有開標日期者,遇有前揭情形,則開標日期亦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不另行通知。
一、其他檢舉專線:本局政風室02-23417808(傳真專線:02-23517914)
二、各廠商對於招標機關之異議,請同時提出具體事證、招標機關名稱、廠商名號、地址、電話等,以利辦理。
【12/23更正公告:
原需求說明書與契約部分關於廠商承攬施作項目如未合格情形未訂罰則,另每日清潔項目有部分增訂次數,須補充修正,至於其他條件不變,爰更正招標文件編號04契約、05需求說明說、05-1需求說明書附件1及05-2需求說明書附件2,並延長等標期1日,併更新招標文件編號0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及09投標封套之截止投標期限及開標時間。】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泰和街郵局第79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