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3515441#108、252
電子郵件信箱
m2536@forest.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二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二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認證為優良農產品驗證機構,驗證類別包括有林產品項目。
2、經政府登記核可之公司行號或法人均可,其營業項目或設立宗旨應與採購標的之供應相關。
(二)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請詳投標須知內容。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本採購得以電子資料傳輸方式領標,但不接受電子投標及開標。(2)現場領標,逕向招標機關不具名免費領取招標文件電子檔。
投標期限說明
不論以專人送達或郵遞寄達方式,投標廠商均應自行估算送(寄)達時間,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凡逾時者均不予受理。
截止投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
訂有開標日期者,遇有前揭情形,則開標日期亦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不另行通知。
其他
一、本案業務單位聯絡人:造林生產組盧英秀小姐02-23515441分機252。
二、其他檢舉專線:本局政風室02-23417808(傳真專線:02-23517914)。
三、各廠商對於招標機關之異議,請同時提出具體事證、招標機關名稱、廠商名號、地址、電話等,以利辦理。
四、得標廠商請於履約期間內指派經理級以上或具決策權及實際執行本採購案件之主管級人員完成2小時企業誠信相關研習認證,詳情請洽本局政風室(分機635)。
更正
投標須知第51點、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信箱為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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