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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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請掛號郵寄嘉義文化路郵局第299號信箱或專人於上班日上班時間送達本處(嘉義市文化路308號)。逾期無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師事務所。
3.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可得提供服務之法人團體。
4.具開業建築師資格,且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二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一件者。
其他:附加說明
1. 詳如招標文件
2. 各廠商對於招標機關之異議,請同時提出具體事證、招標機關名稱、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等,以利辦理。
3.請影附電子領標憑證資料供檢閱。
4.第3次招標之文件修正處:
(1).委託設計監造費用,採統一折扣率100%計算,金額為363萬4,600元。
(2).修復工程紀錄片修正為照片拍攝。
(3).書圖審查之期限修正為30日。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