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16015@forest.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林鐵處415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至嘉義文化路郵局第299號信箱或專人於上班日上班時間送達本處投標櫃(嘉義市東區文化路308號),逾期無效。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2年12月15日內完成交貨。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營業項目與代碼為「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CA02080金屬鍛造業」、「F401010國際貿易業」、「F206010五金零售業」、「F214080軌道車輛及其零件零售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之公司或行號: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 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告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其他:附加說明
廠商投標時請列印繳交本案電子領標序號憑證,以便檢驗。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