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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請掛號寄嘉義市文化路郵局299號信箱或專人於上班日上班時間送達投標櫃(嘉義市文化路308號),逾期無效。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甲方最後通知乙方應執行項目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止,甲方最後通知日為113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資格:投標廠商營業項目限如下列,且為政府合法登記並領有有效證件之建築師事務所或依法得提供技術服務之法人(營業項目代碼I101061或I503010或E801060),其參與執業之範圍應依建築法、建築師法之規定辦理。
2.其他:本採購案未於招標時要求廠商提供加入公會之證明文件,如得標廠商依「工業團體法」、「商業團體法」及其他法律之規定,應加入相關公會者(不包括學會、協會),應另行檢附得標廠商加入當地公會之會員證(影印本)。如廠商登記所在地未設置同業公會者,應另檢附加入當地縣(市)工業或商業公會或法律規定公會之會員證(影印本)。
3.餘詳如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1.本案只提供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網站登入進行領標作業。
2.廠商投標時請列印繳交本案電子領標序號憑證,以便檢驗。
3.廠商投標須檢附「現場勘查切結書」,廠商如需現場勘查,可以電話與聯絡人預約勘查 (勘查時間為等標期之上班日:上午10時~12時),並憑電子領標序號憑證至現地勘查。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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