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731-56 已決標公告

阿里山林業鐵路車輛購置獨立查證與確證委託專業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德凱認證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500,000
原始預算
$ 16,584,843
底價金額
$ 14,826,000
決標折數
97.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機關代碼 3.45.4.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廖佳鴻
聯絡電話 (05)2779843#122
機關代碼 3.45.4.9
單位名稱 車輛養護科
機關地址 600嘉義市東區文化路308號
聯絡人 廖佳鴻
聯絡電話 (05)2779843#122
傳真號碼 (05)2763437
電子郵件信箱 m16013@fore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自本案契約簽約日起至「阿里山林業鐵路車輛購置」案保固期滿後3年內;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3,000,000元;預估擴充項目為「阿里山林業鐵路車輛購置」案後續擴充履約標的,以及「追日景觀車廂28輛」之車輛查證與確證工作。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16,584,843元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08 09:00
開標時間 110/12/08 10:30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文化路30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嘉義文化路郵局第299號信箱,或於上班日上班時間專人送達嘉義市文化路308號本處辦公室內投標櫃,逾期無效。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第七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 (2)所得稅證明。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廠商信用證明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情形:廠商必須為政府機關或認證機構認可,可執行與軌道運輸系統評估相關作業之資格認可(Accreditation)文件,並經該國有權單位或中華民國駐外機構認證,且須檢附經本國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曾完成軌道運輸系統之(1)獨立查證與確證(Independent Verification & Validation,IV&V)或(2)獨立安全評估(Independent Safety Assessment ,ISA)之服務實績證明。 註: (一)投標廠商實績認定原則及應檢附之實績證明文件(依投標廠商履約實績詳細表填寫): 1.實績認定原則: (1)採計軍、公機關及公、民營業主之實績。 (2)投標廠商如提送其與他家廠商共同投標之工作實績,則僅計其本身實際參與之實績。 2.應檢附之實績證明文件: (1)本國技術服務工作實績:曾經完成之實績,應檢附業主核發之服務完成證明文件影本(驗收證明書等等),若採共同投標或分包之實績者,應另檢附實際履約契約書 (必要內容影本)及其他必要資料,以證明相關實績。 (2)國外技術服務工作實績:曾經完成之實績,應檢附業主核發之服務完成證明文件,並經該國有權單位或中華民國駐外機構認證,且須檢附經本國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正本)。 (二)投標廠商應將其所檢附之全部實績詳細編目列表,載明簽約之業主名稱、契約名稱、契約類別、服務期間、服務內容概要、證明文件編號及其他與實績認定有關資料。該投標廠商履約實績詳細表須加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外國廠商得以簽名方式代替蓋章),以證明列入表內之資料為真實及正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08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45.4.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廖佳鴻
聯絡電話
(05)2779843#122
機關代碼
3.45.4.9
單位名稱
車輛養護科
機關地址
600嘉義市東區文化路308號
聯絡人
廖佳鴻
聯絡電話
(05)2779843#122
傳真號碼
(05)2763437
電子郵件信箱
m16013@fore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自本案契約簽約日起至「阿里山林業鐵路車輛購置」案保固期滿後3年內;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3,000,000元;預估擴充項目為「阿里山林業鐵路車輛購置」案後續擴充履約標的,以及「追日景觀車廂28輛」之車輛查證與確證工作。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16,584,843元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08 09:00
開標時間
110/12/08 10:30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文化路30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嘉義文化路郵局第299號信箱,或於上班日上班時間專人送達嘉義市文化路308號本處辦公室內投標櫃,逾期無效。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第七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 (2)所得稅證明。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廠商信用證明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情形:廠商必須為政府機關或認證機構認可,可執行與軌道運輸系統評估相關作業之資格認可(Accreditation)文件,並經該國有權單位或中華民國駐外機構認證,且須檢附經本國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曾完成軌道運輸系統之(1)獨立查證與確證(Independent Verification & Validation,IV&V)或(2)獨立安全評估(Independent Safety Assessment ,ISA)之服務實績證明。 註: (一)投標廠商實績認定原則及應檢附之實績證明文件(依投標廠商履約實績詳細表填寫): 1.實績認定原則: (1)採計軍、公機關及公、民營業主之實績。 (2)投標廠商如提送其與他家廠商共同投標之工作實績,則僅計其本身實際參與之實績。 2.應檢附之實績證明文件: (1)本國技術服務工作實績:曾經完成之實績,應檢附業主核發之服務完成證明文件影本(驗收證明書等等),若採共同投標或分包之實績者,應另檢附實際履約契約書 (必要內容影本)及其他必要資料,以證明相關實績。 (2)國外技術服務工作實績:曾經完成之實績,應檢附業主核發之服務完成證明文件,並經該國有權單位或中華民國駐外機構認證,且須檢附經本國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正本)。 (二)投標廠商應將其所檢附之全部實績詳細編目列表,載明簽約之業主名稱、契約名稱、契約類別、服務期間、服務內容概要、證明文件編號及其他與實績認定有關資料。該投標廠商履約實績詳細表須加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外國廠商得以簽名方式代替蓋章),以證明列入表內之資料為真實及正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0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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