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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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自本案契約簽約日起至「阿里山林業鐵路車輛購置」案保固期滿後3年內;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3,000,000元;預估擴充項目為「阿里山林業鐵路車輛購置」案後續擴充履約標的,以及「追日景觀車廂28輛」之車輛查證與確證工作。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16,584,843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嘉義文化路郵局第299號信箱,或於上班日上班時間專人送達嘉義市文化路308號本處辦公室內投標櫃,逾期無效。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
(2)所得稅證明。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廠商信用證明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情形:廠商必須為政府機關或認證機構認可,可執行與軌道運輸系統評估相關作業之資格認可(Accreditation)文件,並經該國有權單位或中華民國駐外機構認證,且須檢附經本國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曾完成軌道運輸系統之(1)獨立查證與確證(Independent Verification & Validation,IV&V)或(2)獨立安全評估(Independent Safety Assessment ,ISA)之服務實績證明。
註:
(一)投標廠商實績認定原則及應檢附之實績證明文件(依投標廠商履約實績詳細表填寫):
1.實績認定原則:
(1)採計軍、公機關及公、民營業主之實績。
(2)投標廠商如提送其與他家廠商共同投標之工作實績,則僅計其本身實際參與之實績。
2.應檢附之實績證明文件:
(1)本國技術服務工作實績:曾經完成之實績,應檢附業主核發之服務完成證明文件影本(驗收證明書等等),若採共同投標或分包之實績者,應另檢附實際履約契約書 (必要內容影本)及其他必要資料,以證明相關實績。
(2)國外技術服務工作實績:曾經完成之實績,應檢附業主核發之服務完成證明文件,並經該國有權單位或中華民國駐外機構認證,且須檢附經本國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正本)。
(二)投標廠商應將其所檢附之全部實績詳細編目列表,載明簽約之業主名稱、契約名稱、契約類別、服務期間、服務內容概要、證明文件編號及其他與實績認定有關資料。該投標廠商履約實績詳細表須加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外國廠商得以簽名方式代替蓋章),以證明列入表內之資料為真實及正確。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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