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電子郵件信箱
m16009@forest.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嘉義市東區林森西路2號開標室 (車庫討論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嘉義文化路郵局第299號信箱,或於上班日上班時間專人送達嘉義市林森西路2號修理工廠1F入口辦公室內投標櫃。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廠商或公司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如為原住民廠商;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因屬於100萬以下,履約地點包括阿里山鄉(原住民地區),故適用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7條至第9條規定,開標時依據採購法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八月三十一日解釋函工程企字第○九八○○三八七三一○號,採取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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