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電子郵件信箱
derrick866@forest.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林森西路2號嘉義車庫開標室(車庫討論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請掛號郵寄嘉義文化路郵局第299號信箱或專人於上班日上班時間送達本處投標櫃(嘉義市林森西路二號修理工廠1F入口辦公室),逾期無效。
廠商資格摘要
(1)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電信工程業(E701011)廠商或公司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NCC核發之電信工程業乙級(含)以上登記執照(影本) 及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電信乙級(含)以上證照。
(3)具有承做鐵路平交道遮斷機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或承做之文件及文件審查表所列文件。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之電信工業或電信商業團體之證明。
(5)提供欲於本案採用之鐵道專用且符合施工規範需要鐵道遮斷機型錄。
(6)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7)廠商信用證明(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只提供電子領標(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機關得免另備書面文件),請至http://www.geps.gov.tw/網站登入進行領標作業。
2.本標案標的物軌道用遮斷機,非屬經濟部公告准許進口之大陸物品項目,依規定該項大陸物品倘未取得專案輸入許可文件,不准進口。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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