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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之金額上限為80,000,000元,後續擴充期間以民國115年12月31日為最後通知履約日,增購方式以換文方式辦理,不再另辦議價。
適用條款
招標期限標準第4條之1或第10條縮短或合理訂定等標期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截止投標
110/10/12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0/10/14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0/10/13 09:3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0/10/14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3)8325141#229))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一號本處1樓開標室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國內登記有案營業中合乎規定之「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且未受停業或停權處分者。
應附證明文件:詳招標文件之「投標廠商應繳文件及其附件」。
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
(一)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二)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影本。
(三)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四)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五)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六)投標廠商聲明書。
(七)切結書。
(八)電子領標憑據證明。
(九)押標金。
團隊成員之專案主持人部份
(與投標廠商合作之建築師事務所或技術顧問機構擇一)
(一)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開業執照影本。
2.建築師證書影本。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4.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5.與投標廠商合作同意書(需公證)。
(二)技術顧問機構
1.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影本。
2.建築師證書影本。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4.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5.與投標廠商合作同意書(需公證)。
附加說明
本案由於上級機關同意核給的經費預算尚未確定,如預算不足時,為避免施工過程產生爭議,於招標文件特別註明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機關擁有保留調整預算之權利,並由本處俟經費核定情形,再依優先順序保留彈性調整權力。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12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0/10/14 17:00截止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