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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營業項目記載有園藝、造林、景觀之一者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公示。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應附文件:
(1)營業項目記載有園藝、造林、景觀之一者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公示。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及切結書。
(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三用文件)及投標標價清單。
(5)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2.現場導勘:訂於110年8月19日上午9時在南華工作站(地址:花蓮縣吉安鄉干城村4鄰吉安路6段117號,聯絡電話:03-8527526,聯絡人:呂郁玟小姐)集合,由工作站派員引導勘查。
3.本購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辦理招標作業,並與經公開客觀評選之優勝廠商依優勝序位進行議價。
4.服務建議書,1式10份內容須包含:
(1)工班或團隊人力組成、現場配合度與執行應變:工班簡介(含人力、資本、公司設備、營運狀況),團隊人力有無相關景觀、造園、造林等相關資格能力證明。
(2)過去承作造林、景觀、綠美化案件經驗說明:臚列近三年辦理案件,請以表列方式說明:承作案件業主(機關、廠商)、案件名稱、履約期間、承包金額、是否延遲履約(罰扣款)等。
(3)工作期程安排(建議以甘特圖表示)、檢核點建議及工作內容之工法簡介。
(4)影像紀錄、短片名稱、拍攝方式、表現方法、拍攝規格等說明。
(5)經費編列合理性:各項物料成本及勞務人力成本單價分析,可填列如標價清單(提供pdf檔及ods檔予廠商編列填寫,廠商可自行增列工作項目)。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局11-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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