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H19 已決標公告

109-110年南華林業園區環境清潔及綠美化撫育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秀林環保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20,000
原始預算
$ 1,439,338
底價金額
$ 1,350,000
決標折數
82.9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45.4.8
標的分類 勞務類881-附帶於農、牧、林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莉鵑
聯絡電話 (03)8325141分機255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45.4.8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一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陳莉鵑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8325141分機255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3)8343851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10212@forest.gov.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09H19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09-110年南華林業園區環境清潔及綠美化撫育工作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勞務類881-附帶於農、牧、林之服務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自辦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1,439,338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最低標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09/03/06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3/18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3/19 15: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一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0元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一號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自109年6月1日起至110年5月31日止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營業登記細類定義及內容需具有環境清潔美化、或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或園藝服務業、或人力派遣業、造林業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工作名稱:南華林業園區環境清潔及綠美化撫育工作 二、工作地點:南華林業園區(吉安鄉南華段967、968、969、971、972地號等) 三、履約期間:109年6月1日起至110年5月31日止。 四、現場導勘:現場勘查引導時間與集合地點:訂於108年3月13日上午10時在南華工作站(地址:花蓮縣吉安鄉干城村吉安路六段117號,聯絡電話:03-8527526,聯絡人:陳汮駿先生)集合,由工作站派員引導勘查。 五、工作內容: (一)園區內環境清潔維護(含園區內垃圾撿拾及解說牌清潔維護):施行次數每周1日。 1.南華林業園區內環境保持乾淨清潔,園區解說牌應保持乾淨。 2.園區內所有車道、工作站大門口(包含鄰近南華林業園區吉安路旁) 、辦公室兩側及門口走廊、車棚、步道、休憩平台、草坪、生態池、生態溝、造林區域內若經監工發現有垃圾散落於園區內,應配合清掃及撿拾。 3.南華林業園區車道、步道、工作站大門口(包含鄰近南華林業園區吉安路旁)落葉依監工(工作站)指示吹風機集中清除。 (二)園區內刈草、除蔓及草皮維護管理:施行次數1-3月、10-12月每月1次,4-9月2周1次。 1.南華林業園區內刈草所留草頭應維持不超過5公分,且砍除後雜草應清除乾淨或清除至監工指示地點堆置。 2.園區內林木上藤蔓應清除乾淨,如經監工發現有藤蔓纏繞林木,應配合辦理移除工作。 (三)園區內花木修剪及景觀維護:施行次數每月1次。 1.園區內樹木依監工(工作站)指示辦理修剪維護工作,修剪所生廢棄物應清除乾淨或清除至監工指示地點堆置。 2.綠籬灌木應定期整型,維持整齊型態。 (四)園區樹木施肥:施行次數9月、3月辦理。 1.園區內景觀樹木施肥。 2.施肥要在生長季節的陰天或晴天早上太陽剛上升、葉面露水已乾時進行,施用後一定要澆水,清洗留存在葉片上之肥料,避免葉片受害。 3.應考量施肥三要素(氮、磷、鉀)均衡,不得偏於氮肥,以避免苗木徒長,另為友善生態環境,不得使用化學肥料。 (五)園區內排水溝、生態溝、生態池維護:施行次數每月1次。 1.園區內排水溝、生態溝、生態池應保持暢通,必要時辦理清淤工作。 2.排水溝、生態溝、生態池內枯枝、落葉、垃圾等應清除乾淨,如經監工發現有垃圾,應配合清掃及撿拾。 (六)園區內斷枝殘幹處理:施行次數每月1次。 1.園區內斷枝殘幹應清除乾淨或移至監工指示地點集中堆置,並利用碎木機將斷枝殘幹打成木屑。 2.碎木機由廠商提供,碎木機規格以最大切削直徑10公分以上之機具為原則。如殘枝直徑過大,則依監工指示地點集中堆置於園區內,於履約期間擇1次以大型碎木機(廠商提供)辦理。 (七)病蟲害防治:施行次數履約期間施行3次。 1.園區內植物病蟲害防治。 2.廠商進場辦理病蟲害防治時間應通知監工(工作站),並由監工(工作站)確認施作時間、位置後辦理。 (八)園區步道雜草砍除作業:施行次數每月1次。 1.行人步道全線路面大型雜草、雜木應以人工拔除、路面及兩側各1公尺刈草,草頭不得超過5公分,且不得損傷林木,對於散落於步道上所有雜物枝葉草等均應清除乾淨。 2.碎石步道路面大型雜草、雜木應以人工拔除、路面及兩側各1公尺刈草,草頭不得超過5公分,且不得損傷林木,對於散落於步道上所有雜物枝葉草等均應清除乾淨。 (九)乾燥室屋頂露臺清理:施行次數每月1次 1.乾燥室屋頂露臺青苔、落葉、枯枝應清理乾淨。 (十)大樹修剪(預防性災害):施行次數汛期前辦理(6-7月)。 1.颱風汛期來臨前,依監工(工作站)指示辦理預防大樹預防災害修剪,修剪應考量景觀美質,喬木以疏剪為原則,改善樹冠採光通風,減低風阻,減低風災造成枝條斷裂或風倒之危害。 2.修剪所生斷枝殘幹應清理乾淨,並依監工(工作站)指示堆置地點一併利用碎木機打碎。 (十一)颱風災害處理:施行次數以開口契約辦理,最多出工數60工。 1.氣象局發佈陸上颱風警報時,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或當地縣市政府權責機關發佈之花蓮縣停止上班、恢復上班訊息辦理。 2.廠商應於颱風後(恢復上班)2日內恢復園區環境整潔原貌,並配合監工(工作站)指示重點區域優先清理。 3.園區內如有樹木倒伏,應依監工(工作站)指示辦理移除或扶正。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3-06T00:23:21+08:00
機關代碼 3.45.4.8
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一號
聯絡人 陳莉鵑
聯絡電話 (03)8325141分機255
傳真號碼 (03)8343851
電子郵件信箱 10212@fore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03/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3/18 17:00
開標時間 109/03/19 15: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一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0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9年6月1日起至110年5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營業登記細類定義及內容需具有環境清潔美化、或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或園藝服務業、或人力派遣業、造林業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工作名稱:南華林業園區環境清潔及綠美化撫育工作 二、工作地點:南華林業園區(吉安鄉南華段967、968、969、971、972地號等) 三、履約期間:109年6月1日起至110年5月31日止。 四、現場導勘:現場勘查引導時間與集合地點:訂於108年3月13日上午10時在南華工作站(地址:花蓮縣吉安鄉干城村吉安路六段117號,聯絡電話:03-8527526,聯絡人:陳汮駿先生)集合,由工作站派員引導勘查。 五、工作內容: (一)園區內環境清潔維護(含園區內垃圾撿拾及解說牌清潔維護):施行次數每周1日。 1.南華林業園區內環境保持乾淨清潔,園區解說牌應保持乾淨。 2.園區內所有車道、工作站大門口(包含鄰近南華林業園區吉安路旁) 、辦公室兩側及門口走廊、車棚、步道、休憩平台、草坪、生態池、生態溝、造林區域內若經監工發現有垃圾散落於園區內,應配合清掃及撿拾。 3.南華林業園區車道、步道、工作站大門口(包含鄰近南華林業園區吉安路旁)落葉依監工(工作站)指示吹風機集中清除。 (二)園區內刈草、除蔓及草皮維護管理:施行次數1-3月、10-12月每月1次,4-9月2周1次。 1.南華林業園區內刈草所留草頭應維持不超過5公分,且砍除後雜草應清除乾淨或清除至監工指示地點堆置。 2.園區內林木上藤蔓應清除乾淨,如經監工發現有藤蔓纏繞林木,應配合辦理移除工作。 (三)園區內花木修剪及景觀維護:施行次數每月1次。 1.園區內樹木依監工(工作站)指示辦理修剪維護工作,修剪所生廢棄物應清除乾淨或清除至監工指示地點堆置。 2.綠籬灌木應定期整型,維持整齊型態。 (四)園區樹木施肥:施行次數9月、3月辦理。 1.園區內景觀樹木施肥。 2.施肥要在生長季節的陰天或晴天早上太陽剛上升、葉面露水已乾時進行,施用後一定要澆水,清洗留存在葉片上之肥料,避免葉片受害。 3.應考量施肥三要素(氮、磷、鉀)均衡,不得偏於氮肥,以避免苗木徒長,另為友善生態環境,不得使用化學肥料。 (五)園區內排水溝、生態溝、生態池維護:施行次數每月1次。 1.園區內排水溝、生態溝、生態池應保持暢通,必要時辦理清淤工作。 2.排水溝、生態溝、生態池內枯枝、落葉、垃圾等應清除乾淨,如經監工發現有垃圾,應配合清掃及撿拾。 (六)園區內斷枝殘幹處理:施行次數每月1次。 1.園區內斷枝殘幹應清除乾淨或移至監工指示地點集中堆置,並利用碎木機將斷枝殘幹打成木屑。 2.碎木機由廠商提供,碎木機規格以最大切削直徑10公分以上之機具為原則。如殘枝直徑過大,則依監工指示地點集中堆置於園區內,於履約期間擇1次以大型碎木機(廠商提供)辦理。 (七)病蟲害防治:施行次數履約期間施行3次。 1.園區內植物病蟲害防治。 2.廠商進場辦理病蟲害防治時間應通知監工(工作站),並由監工(工作站)確認施作時間、位置後辦理。 (八)園區步道雜草砍除作業:施行次數每月1次。 1.行人步道全線路面大型雜草、雜木應以人工拔除、路面及兩側各1公尺刈草,草頭不得超過5公分,且不得損傷林木,對於散落於步道上所有雜物枝葉草等均應清除乾淨。 2.碎石步道路面大型雜草、雜木應以人工拔除、路面及兩側各1公尺刈草,草頭不得超過5公分,且不得損傷林木,對於散落於步道上所有雜物枝葉草等均應清除乾淨。 (九)乾燥室屋頂露臺清理:施行次數每月1次 1.乾燥室屋頂露臺青苔、落葉、枯枝應清理乾淨。 (十)大樹修剪(預防性災害):施行次數汛期前辦理(6-7月)。 1.颱風汛期來臨前,依監工(工作站)指示辦理預防大樹預防災害修剪,修剪應考量景觀美質,喬木以疏剪為原則,改善樹冠採光通風,減低風阻,減低風災造成枝條斷裂或風倒之危害。 2.修剪所生斷枝殘幹應清理乾淨,並依監工(工作站)指示堆置地點一併利用碎木機打碎。 (十一)颱風災害處理:施行次數以開口契約辦理,最多出工數60工。 1.氣象局發佈陸上颱風警報時,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或當地縣市政府權責機關發佈之花蓮縣停止上班、恢復上班訊息辦理。 2.廠商應於颱風後(恢復上班)2日內恢復園區環境整潔原貌,並配合監工(工作站)指示重點區域優先清理。 3.園區內如有樹木倒伏,應依監工(工作站)指示辦理移除或扶正。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9/03/18 17:00
開標日期 109/03/19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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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代碼 3.45.4.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莉鵑
聯絡電話
(03)8325141分機255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45.4.8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一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陳莉鵑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8325141分機255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3)8343851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10212@forest.gov.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09H19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09-110年南華林業園區環境清潔及綠美化撫育工作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1,439,338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09/03/06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3/18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3/19 15: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一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0元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一號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自109年6月1日起至110年5月31日止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營業登記細類定義及內容需具有環境清潔美化、或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或園藝服務業、或人力派遣業、造林業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工作名稱:南華林業園區環境清潔及綠美化撫育工作 二、工作地點:南華林業園區(吉安鄉南華段967、968、969、971、972地號等) 三、履約期間:109年6月1日起至110年5月31日止。 四、現場導勘:現場勘查引導時間與集合地點:訂於108年3月13日上午10時在南華工作站(地址:花蓮縣吉安鄉干城村吉安路六段117號,聯絡電話:03-8527526,聯絡人:陳汮駿先生)集合,由工作站派員引導勘查。 五、工作內容: (一)園區內環境清潔維護(含園區內垃圾撿拾及解說牌清潔維護):施行次數每周1日。 1.南華林業園區內環境保持乾淨清潔,園區解說牌應保持乾淨。 2.園區內所有車道、工作站大門口(包含鄰近南華林業園區吉安路旁) 、辦公室兩側及門口走廊、車棚、步道、休憩平台、草坪、生態池、生態溝、造林區域內若經監工發現有垃圾散落於園區內,應配合清掃及撿拾。 3.南華林業園區車道、步道、工作站大門口(包含鄰近南華林業園區吉安路旁)落葉依監工(工作站)指示吹風機集中清除。 (二)園區內刈草、除蔓及草皮維護管理:施行次數1-3月、10-12月每月1次,4-9月2周1次。 1.南華林業園區內刈草所留草頭應維持不超過5公分,且砍除後雜草應清除乾淨或清除至監工指示地點堆置。 2.園區內林木上藤蔓應清除乾淨,如經監工發現有藤蔓纏繞林木,應配合辦理移除工作。 (三)園區內花木修剪及景觀維護:施行次數每月1次。 1.園區內樹木依監工(工作站)指示辦理修剪維護工作,修剪所生廢棄物應清除乾淨或清除至監工指示地點堆置。 2.綠籬灌木應定期整型,維持整齊型態。 (四)園區樹木施肥:施行次數9月、3月辦理。 1.園區內景觀樹木施肥。 2.施肥要在生長季節的陰天或晴天早上太陽剛上升、葉面露水已乾時進行,施用後一定要澆水,清洗留存在葉片上之肥料,避免葉片受害。 3.應考量施肥三要素(氮、磷、鉀)均衡,不得偏於氮肥,以避免苗木徒長,另為友善生態環境,不得使用化學肥料。 (五)園區內排水溝、生態溝、生態池維護:施行次數每月1次。 1.園區內排水溝、生態溝、生態池應保持暢通,必要時辦理清淤工作。 2.排水溝、生態溝、生態池內枯枝、落葉、垃圾等應清除乾淨,如經監工發現有垃圾,應配合清掃及撿拾。 (六)園區內斷枝殘幹處理:施行次數每月1次。 1.園區內斷枝殘幹應清除乾淨或移至監工指示地點集中堆置,並利用碎木機將斷枝殘幹打成木屑。 2.碎木機由廠商提供,碎木機規格以最大切削直徑10公分以上之機具為原則。如殘枝直徑過大,則依監工指示地點集中堆置於園區內,於履約期間擇1次以大型碎木機(廠商提供)辦理。 (七)病蟲害防治:施行次數履約期間施行3次。 1.園區內植物病蟲害防治。 2.廠商進場辦理病蟲害防治時間應通知監工(工作站),並由監工(工作站)確認施作時間、位置後辦理。 (八)園區步道雜草砍除作業:施行次數每月1次。 1.行人步道全線路面大型雜草、雜木應以人工拔除、路面及兩側各1公尺刈草,草頭不得超過5公分,且不得損傷林木,對於散落於步道上所有雜物枝葉草等均應清除乾淨。 2.碎石步道路面大型雜草、雜木應以人工拔除、路面及兩側各1公尺刈草,草頭不得超過5公分,且不得損傷林木,對於散落於步道上所有雜物枝葉草等均應清除乾淨。 (九)乾燥室屋頂露臺清理:施行次數每月1次 1.乾燥室屋頂露臺青苔、落葉、枯枝應清理乾淨。 (十)大樹修剪(預防性災害):施行次數汛期前辦理(6-7月)。 1.颱風汛期來臨前,依監工(工作站)指示辦理預防大樹預防災害修剪,修剪應考量景觀美質,喬木以疏剪為原則,改善樹冠採光通風,減低風阻,減低風災造成枝條斷裂或風倒之危害。 2.修剪所生斷枝殘幹應清理乾淨,並依監工(工作站)指示堆置地點一併利用碎木機打碎。 (十一)颱風災害處理:施行次數以開口契約辦理,最多出工數60工。 1.氣象局發佈陸上颱風警報時,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或當地縣市政府權責機關發佈之花蓮縣停止上班、恢復上班訊息辦理。 2.廠商應於颱風後(恢復上班)2日內恢復園區環境整潔原貌,並配合監工(工作站)指示重點區域優先清理。 3.園區內如有樹木倒伏,應依監工(工作站)指示辦理移除或扶正。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3-06T00:23:21+08:00
機關代碼
3.45.4.8
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一號
聯絡人
陳莉鵑
聯絡電話
(03)8325141分機255
傳真號碼
(03)8343851
電子郵件信箱
10212@fore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03/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3/18 17:00
開標時間
109/03/19 15: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一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0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9年6月1日起至110年5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營業登記細類定義及內容需具有環境清潔美化、或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或園藝服務業、或人力派遣業、造林業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工作名稱:南華林業園區環境清潔及綠美化撫育工作 二、工作地點:南華林業園區(吉安鄉南華段967、968、969、971、972地號等) 三、履約期間:109年6月1日起至110年5月31日止。 四、現場導勘:現場勘查引導時間與集合地點:訂於108年3月13日上午10時在南華工作站(地址:花蓮縣吉安鄉干城村吉安路六段117號,聯絡電話:03-8527526,聯絡人:陳汮駿先生)集合,由工作站派員引導勘查。 五、工作內容: (一)園區內環境清潔維護(含園區內垃圾撿拾及解說牌清潔維護):施行次數每周1日。 1.南華林業園區內環境保持乾淨清潔,園區解說牌應保持乾淨。 2.園區內所有車道、工作站大門口(包含鄰近南華林業園區吉安路旁) 、辦公室兩側及門口走廊、車棚、步道、休憩平台、草坪、生態池、生態溝、造林區域內若經監工發現有垃圾散落於園區內,應配合清掃及撿拾。 3.南華林業園區車道、步道、工作站大門口(包含鄰近南華林業園區吉安路旁)落葉依監工(工作站)指示吹風機集中清除。 (二)園區內刈草、除蔓及草皮維護管理:施行次數1-3月、10-12月每月1次,4-9月2周1次。 1.南華林業園區內刈草所留草頭應維持不超過5公分,且砍除後雜草應清除乾淨或清除至監工指示地點堆置。 2.園區內林木上藤蔓應清除乾淨,如經監工發現有藤蔓纏繞林木,應配合辦理移除工作。 (三)園區內花木修剪及景觀維護:施行次數每月1次。 1.園區內樹木依監工(工作站)指示辦理修剪維護工作,修剪所生廢棄物應清除乾淨或清除至監工指示地點堆置。 2.綠籬灌木應定期整型,維持整齊型態。 (四)園區樹木施肥:施行次數9月、3月辦理。 1.園區內景觀樹木施肥。 2.施肥要在生長季節的陰天或晴天早上太陽剛上升、葉面露水已乾時進行,施用後一定要澆水,清洗留存在葉片上之肥料,避免葉片受害。 3.應考量施肥三要素(氮、磷、鉀)均衡,不得偏於氮肥,以避免苗木徒長,另為友善生態環境,不得使用化學肥料。 (五)園區內排水溝、生態溝、生態池維護:施行次數每月1次。 1.園區內排水溝、生態溝、生態池應保持暢通,必要時辦理清淤工作。 2.排水溝、生態溝、生態池內枯枝、落葉、垃圾等應清除乾淨,如經監工發現有垃圾,應配合清掃及撿拾。 (六)園區內斷枝殘幹處理:施行次數每月1次。 1.園區內斷枝殘幹應清除乾淨或移至監工指示地點集中堆置,並利用碎木機將斷枝殘幹打成木屑。 2.碎木機由廠商提供,碎木機規格以最大切削直徑10公分以上之機具為原則。如殘枝直徑過大,則依監工指示地點集中堆置於園區內,於履約期間擇1次以大型碎木機(廠商提供)辦理。 (七)病蟲害防治:施行次數履約期間施行3次。 1.園區內植物病蟲害防治。 2.廠商進場辦理病蟲害防治時間應通知監工(工作站),並由監工(工作站)確認施作時間、位置後辦理。 (八)園區步道雜草砍除作業:施行次數每月1次。 1.行人步道全線路面大型雜草、雜木應以人工拔除、路面及兩側各1公尺刈草,草頭不得超過5公分,且不得損傷林木,對於散落於步道上所有雜物枝葉草等均應清除乾淨。 2.碎石步道路面大型雜草、雜木應以人工拔除、路面及兩側各1公尺刈草,草頭不得超過5公分,且不得損傷林木,對於散落於步道上所有雜物枝葉草等均應清除乾淨。 (九)乾燥室屋頂露臺清理:施行次數每月1次 1.乾燥室屋頂露臺青苔、落葉、枯枝應清理乾淨。 (十)大樹修剪(預防性災害):施行次數汛期前辦理(6-7月)。 1.颱風汛期來臨前,依監工(工作站)指示辦理預防大樹預防災害修剪,修剪應考量景觀美質,喬木以疏剪為原則,改善樹冠採光通風,減低風阻,減低風災造成枝條斷裂或風倒之危害。 2.修剪所生斷枝殘幹應清理乾淨,並依監工(工作站)指示堆置地點一併利用碎木機打碎。 (十一)颱風災害處理:施行次數以開口契約辦理,最多出工數60工。 1.氣象局發佈陸上颱風警報時,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或當地縣市政府權責機關發佈之花蓮縣停止上班、恢復上班訊息辦理。 2.廠商應於颱風後(恢復上班)2日內恢復園區環境整潔原貌,並配合監工(工作站)指示重點區域優先清理。 3.園區內如有樹木倒伏,應依監工(工作站)指示辦理移除或扶正。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9/03/18 17:00
開標日期
109/03/19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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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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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10年南華林業園區環境清潔及綠美化撫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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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881-附帶於農、牧、林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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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Q-1-5273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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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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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cc-api.openfun.app/api/listbyunit?unit_id=3.4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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