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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自108年11月下旬起至109年12月中旬止
廠商資格摘要
(1)營業項目記載有園藝、造林、景觀之一者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公示。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應附之證明文件如下:
(1)營業項目記載有園藝、造林、景觀之一者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公示。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三用文件)及投標標價清單。
(5)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2.服務建議書內容需包含:
(1)參與本案工作工班或團隊人力組成及現場配合度與執行應變。
(2)工作預定進度(可以甘特圖表示)、實施方法與步驟。
(3)案地撫育與維護計畫。
(4)過去承作景觀綠美化經驗說明:臚列近三年辦理案件,請以表列方式說明:承作案件業主(機關、廠商)、案件名稱、履約期間、承包金額等。
(5)經費預算:本案採固定費用,惟仍請詳列本費用組成內容(含各項機具、物料成本及勞務人力成本分析)。
3.服務建議書裝訂方式:以A4規格製冊(圖形得以A3紙張,但需折成A4大小),加封面左側裝訂(含封面),共10份,封面標題需註明本採購案名稱。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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