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電子郵件信箱
he870320@yaho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否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10日內至109年9月30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營業項目記載造林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公示。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1家廠商以上投標即開標。
2.服務建議書製作規格及內容:以word檔製作並以A4規格製冊,加封面左側裝訂,共10份。內容需包含:
(1)近3年承作採種相關工作履約實績(實績文件應含業主名稱、採購案號/名稱、契約價金結算證明)。
(2)預計採集各類種子於花蓮縣境內或其他縣市之採集地點資訊。
(3)期程與施行安排(各類種子成熟月份瞭解與成熟度判釋、有無提前需採收再進行後熟、採集路線規劃、採收過程如何減輕對林木損害、工作人員安全確保)。
(4)團隊人力組成(學經歷)。
(5)專業技術證照或與採種等相關訓練合格證明(如攀樹師/樹藝師)。
(6)種子休眠特性與層積。
(7)標價組成。
3.參加投標廠商需辦理簡報。
4.資格審查:108年8月14日上午9時整。評審時間:另行通知。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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