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3340362@forest.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一號(本處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自送達或以掛號寄達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一號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含)綜合營造業均可。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
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
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
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
00-080-412。
二、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三、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
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
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
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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