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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營業項目記載有園藝、造林、景觀之一者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公示。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1、107年辦理整地、新植上限8公頃(含步道新設800公尺)、刈草撫育面積上限16公頃,以實際施作面積數量辦理給付。(本處租地補償收回、救助計畫收回、營造複層林等類別屬已完成或無需辦理違規地上物剷除作業者,以標價計算明細表整地費用之5/6核算價金)。
2、聯外道路刈草及路面整理1.6公里,配合新植作業辦理,以實際施作數量給付。
3、107年配合辦理2場社區植樹活動。
4、108~109年度補植及撫育面積、承包費用均以107年施作新植面積為基礎計算。
5、現場導勘作業:訂於107年2月27日上午10時整在本處玉里工作站集合(地址: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14號,聯絡電話:03-8885450,聯絡人:羅士福先生),由工作站派員引導勘查。
6、廠商自購竹桿規格、數量均需機關監工簽證無誤後才得以進場。
7、廠商必須經常保持之規定存活株數:撫育期每公頃1,600株(80%)。
8、預定施作地點如附件,本處保留依地上物剷除作業現況調整施作地點之權利。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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