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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履約期限
至107年12月10日止或執行上限金額或機關通知竣工結算。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
附加說明
1.履約地點(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屬營繕工程者必填):花蓮市國福里(佐倉步道、撒固兒步道)、花蓮縣壽豐鄉(鯉魚山步道、池南國家森林遊樂區)、花蓮縣鳳林鎮(森坂步道、林田山林業文化園區)、花蓮縣萬榮鄉(富源國家森林遊樂區步道)、花蓮縣瑞穗鄉(富興步道、虎頭山步道)、花蓮縣玉里鎮(安通越嶺道西段步道)及花蓮縣卓溪鄉(八通關越道-鹿鳴吊橋段步道)。
2.本工程施工過程中之材料搬運及構造物組立等各項施工作業,必需以人工方式辦理,不得以動力機械(如小型怪手、農機搬運車等)進場施作,以免破壞當地自然生態,施工過程中必需遵守森林法相關規定,不得損壞林木。
3.本工程係以開口契約方式辦理,由機關通知廠商辦理契約各式工項維護及整修工程,並依該次通知內容辦理該分期驗收付款事宜。【※本契約總額及數量係預估值,實際價金以實作數量乘以契約各單價之合計總額為準,採購金額不一定會全數執行完畢,請廠商投標前請務必注意。】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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