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LO1001 已決標公告

花蓮林區管理處洛韶駐在所屋頂防水修繕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昱輝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79,990
原始預算
$ 1,035,755
底價金額
$ 1,031,000
決標折數
95.0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45.4.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鍾雅蓉
聯絡電話 (03)8325141#107
機關代碼 3.45.4.8
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一號
聯絡人 鍾雅蓉
聯絡電話 (03)8325141#107
傳真號碼 (03)8358639
電子郵件信箱 s3340362@forest.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20 17:00
開標時間 106/10/23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營業項目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含)綜合營造業均可。 1.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 /index .jsp 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及完稅收據「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及經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簽章」。 4.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5.押標金票據。 6.投標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告知_切結書1、3、4。 7.投標廠商聲明書及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 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 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 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 00-080-412。 二、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三、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 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45.4.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鍾雅蓉
聯絡電話
(03)8325141#107
機關代碼
3.45.4.8
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一號
聯絡人
鍾雅蓉
聯絡電話
(03)8325141#107
傳真號碼
(03)8358639
電子郵件信箱
s3340362@forest.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20 17:00
開標時間
106/10/23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營業項目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含)綜合營造業均可。 1.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 /index .jsp 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及完稅收據「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及經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簽章」。 4.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5.押標金票據。 6.投標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告知_切結書1、3、4。 7.投標廠商聲明書及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 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 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 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 00-080-412。 二、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三、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 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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