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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一號或花蓮郵政第69號信箱
廠商資格摘要
(1)營業項目記載有園藝、造林、景觀之一者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公示。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1、工作地點、項目:玉里工作站轄內,面積25公頃,詳如契約附件-施工規範;工作項目為補植、刈草、小花蔓澤蘭防治及修枝等撫育作業。
2、補植作業區域面積11.31公頃,依原栽植規格(行距2.5公尺,株距2公尺)全面補植,補植率50%,植穴直徑40公分(惟植穴附近因岩石樹頭等無法擴大者不在此限)深度30公分以上。
3、小花蔓澤蘭防除作業:全面拔除且裝袋至滿袋為止,每公頃12袋,承包費用以實際裝袋數量按標價計算表依比例核發。
5、臨時附帶設施補修名稱、數量:106-108年步道補修各500公尺。
6、修枝標準:修枝高度為樹高1/3以上,不超過樹高1/2;修枝方式,如施工規範所附圖面。
7、(1)辦理補植區域11.31公頃,第10次刈草不計存活率;第11次刈草撫育作業以後,以每公頃1,400株為經常保持之規定成活株數。(2)未辦理補植區域,面積13.69公頃,撫育期間每公頃1,400株(70%)。
9、其餘事項依契約附件-施工規範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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