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hl0163@forest.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一號或花蓮國安郵局第69號信箱
廠商資格摘要
(1)營業項目記載有園藝、造林、景觀之一者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公示。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1、106年辦理整地、新植7公頃(含步道新設700公尺),以實際施作面積數量辦理給付;刈草撫育面積上限14公頃;本處租地補償收回、救助計畫收回、營造複層林等類別屬已完成或無需辦理違規地上物剷除作業者,以標價計算明細表整地費用之5/6核算價金。
2、106年整地、新植作業配合辦理2場社區植樹活動,106年上半年、下半年各辦理1場次。
3、107~108年度補植及撫育面積、承包費用均以106年施作新植面積為基礎計算;107、108年步道補修併第3、7次刈草施行,以新設長度辦理。。
4、廠商自購竹桿規格、數量均需經由機關監工簽證無誤後才得以進場。
5、廠商必須經常保持之規定成活株數:撫育期間每公頃1,600株(80%)。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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