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7SA006 已決標公告

祥德寺崩塌地坡腳保護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裕程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280,000
原始預算
$ 8,919,300
底價金額
$ 8,759,000
決標折數
83.1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45.4.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家玉
聯絡電話 (03)8325141#236
機關代碼 3.45.4.8
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一號
聯絡人 潘家玉
聯絡電話 (03)8325141#236
傳真號碼 (03)8327446
電子郵件信箱 hl0335@forest.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06)花砂字第06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06 09:00
開標時間 106/02/06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一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4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後100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工程為本局(處)重點工程,請投標廠商審慎評估。 2.投標廠商購領招標文件之電子憑證序號紙本應放入證件封套中,以備驗證並杜爭議。如未繳交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 3.若標價在底價以上需辦理優先減價或比減價時,投標廠商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 4.本案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在底價以內且最低標價有二家以上相同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比減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機關將另行通知辦理比減價。 5.本案在開標時間後如需辦理比減價作業,將於比減價作業時停止廠商入場。 6.本工程地點為偏遠山區,投標廠商應確實勘查評估本工程之施工環境、地形、坡度、地質、施工車輛動線、交通可及性、氣候、現場溪流水勢、河岸淘刷及崩塌地等情形,並衡量施工人員技術、如期履約能力、投入機具物料及汛期施工風險等施工履約條件等,妥慎估算投標。另本工程施工便道僅供臨時性通行,惟隨時可能遭遇山區大雨或洪水沖毀該臨時便道,且該處溪床沿線呈現碎岩、巨礫、深潭等情況,可能導致施工便道開設費用或施工困難度增加情形,請投標廠商自行前往詳細勘查評估,並考量汛期間便道維護等工作,審慎估算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0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45.4.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家玉
聯絡電話
(03)8325141#236
機關代碼
3.45.4.8
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一號
聯絡人
潘家玉
聯絡電話
(03)8325141#236
傳真號碼
(03)8327446
電子郵件信箱
hl0335@forest.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06)花砂字第06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06 09:00
開標時間
106/02/06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一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4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後100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工程為本局(處)重點工程,請投標廠商審慎評估。 2.投標廠商購領招標文件之電子憑證序號紙本應放入證件封套中,以備驗證並杜爭議。如未繳交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 3.若標價在底價以上需辦理優先減價或比減價時,投標廠商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 4.本案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在底價以內且最低標價有二家以上相同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比減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機關將另行通知辦理比減價。 5.本案在開標時間後如需辦理比減價作業,將於比減價作業時停止廠商入場。 6.本工程地點為偏遠山區,投標廠商應確實勘查評估本工程之施工環境、地形、坡度、地質、施工車輛動線、交通可及性、氣候、現場溪流水勢、河岸淘刷及崩塌地等情形,並衡量施工人員技術、如期履約能力、投入機具物料及汛期施工風險等施工履約條件等,妥慎估算投標。另本工程施工便道僅供臨時性通行,惟隨時可能遭遇山區大雨或洪水沖毀該臨時便道,且該處溪床沿線呈現碎岩、巨礫、深潭等情況,可能導致施工便道開設費用或施工困難度增加情形,請投標廠商自行前往詳細勘查評估,並考量汛期間便道維護等工作,審慎估算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0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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