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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廣東路297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國內各大專院校、研究機構、法人組織、團體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專業服務之廠商。
(2)資格證明文件:
(2-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2-2)投標廠商若為大專院校、研究機構,應出具參與本案之授權證明書或公文。
(3)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3-1)營業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
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
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
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取代之。
(3-2)免納稅者應檢附主管稽徵機關出具之免納稅文件(公立學校、政府研究單位無則免
附)。
(4)履約能力證明文件:為確保廠商履約能力符合本案招標需求,具一定水準以上之履約工項
品質,廠商需就本案布農族傳統山林教育操作及執行、步道手作修護、書籍出版、策展規
劃等履約能力,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規定提出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採購依據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規定辦理,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若與政府採購法相抵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2.當投標家數合於規定,並進行比(減)價階段,各廠商投標價皆未入底價時,依採購法第53條,到場廠商可現場減價(三次為限),請投標廠商開標時到場或請授權人代表出示授權書,否則視同未到場放棄減價權,惟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僅有一家,其標價超過底價,經洽該廠商減價,其減價次數不得逾3次。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4.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8條規定: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但經招標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5.本處不辦理現地會勘,請投標廠商自行前往勘查。
6.本標案採「一次投標,二階段開標」之方式辦理。資格審查合格廠商方得進入第二階段評選,評選結果經本機關確認後再另通知優勝廠商辦理議價程序。
7.相關工作內容及投標規定,請詳閱投標須知、補充投標須知、工作說明書及評選須知等。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臺東林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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