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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廣東路297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類別: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景觀設計業或技術顧問機構。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術顧問機構或景觀設計業: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有效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未檢附者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2.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開業執照(證書)、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景觀設計業: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5.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須檢附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二)若廠商之登記文件刻正辦理變更程序中,於投標時,廠商僅依規定遞送一種已變更或未變更之登記文件影本者,則於填寫招標文件規定應填之廠商資料,應與上揭登記文件內容一致;若同時依規定遞送二種已變更或未變更之登記文件影本者,則於填寫招標文件規定應填之廠商資料,與上揭登記文件之一登載一致者,皆得視為符合規定。另其餘應附之文件內容,與變更前或變更後之內容一致時,亦皆得視為有效。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臺東林區管理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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