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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臺東林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廣東路297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政府登記合格,證照齊全者,不限於土木包工業、營造業、鑿井業、水電承裝業、等。
(二)應附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承攬工程手冊:
4.最近有效納稅證明:依工程會於98年11月11日以工程企字第09800493780號令修正之「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5.廠商信用之證明:依工程會於98年11月11日以工程企字第09800493780號令修正之「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詳投標須知。
2.本案開標時間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附授權書)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3.請詳閱招標文件,各廠商對招標機關之異議,請同時提出具體事證、招標機關、廠商名號、地址電話等,以利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臺東林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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