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CS-05 已決標公告

市定歷史建築嘉義林區管理處辦公區內木構造建築群調查研究與修復再利用計畫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許正傑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34,495
原始預算
$ 1,534,495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45.4.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謝政旭
聯絡電話 (05)2787006#112
機關代碼 3.45.4.5
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秘書室
機關地址 600嘉義市東區林森西路1號
聯絡人 謝政旭
聯絡電話 (05)2787006#112
傳真號碼 (05)2761093
電子郵件信箱 q0036@fore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01 09:00
開標時間 105/12/01 10:00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林森西路1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嘉義郵政第345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投標櫃逾期無效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 10天內完成簽約並分3期完成履約(詳如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計畫主持人應符合文化部發佈「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7條規定,應具下列之一: A.應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教育部核頒相關系(所)之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 B.古蹟修復或再利用有關之勞務委任,於本辦法中華民國101年6月18日修正施行前,經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得自本辦法修正施行之日起8年內,依原列冊所定資格及工作項目範圍辦理。(須具「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類資格)。 (二)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文化路308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01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45.4.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謝政旭
聯絡電話
(05)2787006#112
機關代碼
3.45.4.5
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秘書室
機關地址
600嘉義市東區林森西路1號
聯絡人
謝政旭
聯絡電話
(05)2787006#112
傳真號碼
(05)2761093
電子郵件信箱
q0036@fore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01 09:00
開標時間
105/12/01 10:00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林森西路1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嘉義郵政第345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投標櫃逾期無效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 10天內完成簽約並分3期完成履約(詳如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計畫主持人應符合文化部發佈「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7條規定,應具下列之一: A.應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教育部核頒相關系(所)之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 B.古蹟修復或再利用有關之勞務委任,於本辦法中華民國101年6月18日修正施行前,經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得自本辦法修正施行之日起8年內,依原列冊所定資格及工作項目範圍辦理。(須具「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類資格)。 (二)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文化路308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0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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