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ico520182@forest.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依原契約內容及決標單價增購,期限至多一年,金額以65萬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
開標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一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文件內需載有經營廢(污)水處理等相關行業項目。(二)應附文件:1.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文件2.一位具備乙級廢水處理證照人員之勞保證明及乙級合格證件。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4.其他文件請依「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上所述應附之相關文件檢附。文件請依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審查項目逐項檢附各項相關文件,如有未依此檢附者,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位具備乙級廢水處理證照人員之勞保證明及乙級合格證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